實驗室: | 上海鴻英檢測 |
報價: | 產(chǎn)品不同,導致檢測項目與費用不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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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價: | 面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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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: | 直轄市 上海 |
有效期至: | 長期有效 |
發(fā)布時間: | 2025-09-06 13:02 |
最后更新: | 2025-09-06 13: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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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 AC-137-CA-2015-11《機場和直升機場燈標》 標準中17項檢測項目的詳細說明,涵蓋燈標的光學性能、環(huán)境適應性、電氣安全及結構可靠性要求:
1. 高溫試驗
目的:驗證燈標在極端高溫環(huán)境下的穩(wěn)定性和散熱性能。
方法:
· 高溫運行:在 +70℃ 環(huán)境中滿負荷運行 72小時。
判定標準:
· 光強衰減 ≤ 5%,外殼溫升 ≤ 40K(相對環(huán)境溫度);
· 電子元件無過熱保護觸發(fā),材料無變形或老化。
2. 低溫試驗
目的:測試燈標在極寒條件下的啟動和運行能力。
方法:
· 低溫存儲:-40℃靜置 24小時,恢復常溫后通電啟動。
· 低溫運行:-25℃環(huán)境中運行 4小時。
判定標準:
· 啟動時間 ≤ 2秒,光強 ≥ 標稱值的90%;
· 密封材料無脆化,光學組件無凝露。
3. 耐風力試驗
目的:評估燈標抗強風能力,防止結構損壞或光軸偏移。
方法:
· 風洞試驗:模擬風速 55m/s(對應17級臺風)持續(xù) 1小時。
判定標準:
· 支撐結構撓度 ≤ 高度的1/200,緊固件無松動;
· 光軸偏移 ≤ ±1°,燈具防護等級保持IP65。
4. 淋雨試驗
目的:驗證防水性能,確保雨天正常工作。
方法:
· IPX5:噴嘴流量 12.5L/min,距離3m,各方向噴淋 3分鐘;
· IPX6:高壓噴水(100L/min)持續(xù) 3分鐘。
判定標準:
· 內(nèi)部無進水,絕緣電阻 ≥ 100MΩ;
· 通電后功能正常,無短路或誤動作。
5. 冰載荷試驗
目的:模擬覆冰條件下的機械強度和功能穩(wěn)定性。
方法:
· 冰層模擬:在燈具表面覆蓋 20mm厚冰層,施加 5kg/m2 附加載荷。
判定標準:
· 外殼變形量 ≤ 2mm,光強波動 ≤ 10%;
· 加熱除冰功能正常,融冰時間 ≤ 30分鐘。
6. 太陽輻射試驗
目的:防止紫外線老化導致材料劣化或光學性能下降。
方法:
· 氙燈老化:輻照度 1.2W/m2@340nm,溫度 63℃±3℃,循環(huán)(光照+噴淋) 1000小時。
判定標準:
· 外殼材料色差 ΔE ≤ 3,透光率下降 ≤ 10%;
· 反光涂層無剝落,抗拉強度保留率 ≥ 80%。
7. 潮濕試驗
目的:測試高濕度環(huán)境對電氣絕緣和金屬部件的腐蝕影響。
方法:
· 溫度 +40℃、濕度 93% 下暴露 48小時。
判定標準:
· 絕緣電阻 ≥ 10MΩ(500V DC);
· 金屬部件無銹蝕,接地電阻 ≤ 0.1Ω。
8. 閃光顏色、閃光頻率和持續(xù)時間、光強試驗
目的:確保光信號符合國際航空規(guī)范(如ICAO附件14)。
方法:
· 光色檢測:分光光度計測量紅光(x≥0.680)或白光(色溫5000~6000K);
· 閃光頻率:光電傳感器記錄頻率(如每分鐘 20~60次),誤差 ≤ ±5%;
· 光強測試:暗室中測量峰值光強(如 ≥2000cd)。
判定標準:
· 光強分布均勻度 ≥ 0.7(最小/最大光強比);
· 閃光持續(xù)時間誤差 ≤ ±10ms。
9. 輸入電壓
目的:驗證燈具對電網(wǎng)波動的適應性。
方法:
· 輸入電壓在 標稱值±15% 范圍內(nèi)波動(如AC 220V±33V)。
判定標準:
· 光強波動 ≤ 10%,光源無閃爍或熄滅;
· 控制電路無復位或誤動作。
10. 光源
目的:確保光源壽命和光學性能達標。
方法:
· 加速壽命試驗:額定電流1.2倍下運行 6000小時(等效壽命≥50,000小時);
· 光衰測試:對比初始和老化后光通量。
判定標準:
· 光衰 ≤ 30%,色坐標偏移 ≤ 0.005。
11. 透光材料
目的:驗證透光罩的耐候性和光學性能。
方法:
· 抗UV測試:紫外老化500小時,透光率下降 ≤ 10%;
· 抗沖擊:1kg鋼球從1m高度跌落,透光罩無破裂。
判定標準:材料符合航空級聚碳酸酯或鋼化玻璃要求。
12. 聯(lián)鎖開關
目的:保障維護時的電氣安全,防止誤觸帶電部件。
方法:
· 模擬開啟燈具外殼時,聯(lián)鎖開關自動切斷電源。
判定標準:斷電響應時間 ≤ 0.5秒,復位后需手動恢復。
13. 防腐蝕試驗
目的:評估金屬部件在鹽霧或化學環(huán)境下的耐腐蝕性。
方法:
· 中性鹽霧試驗:5% NaCl溶液噴霧 96小時;
· 化學腐蝕:噴灑除冰劑(乙二醇溶液)后靜置 24小時。
判定標準:
· 金屬部件無紅銹,鍍層腐蝕面積 ≤ 5%;
· 涂層附著力 ≥ 4B級(劃格法測試)。
14. 燈具表面顏色
目的:確保顏色標識符合規(guī)范(如紅色障礙燈、白色滑行燈)。
方法:
· 比色法:對比標準色卡(如紅色RAL 3020),色差 ΔE ≤ 1.5。
判定標準:耐紫外線變色(老化1000小時后ΔE ≤ 3)。
15. 浪涌保護
目的:防止雷擊或電網(wǎng)浪涌損壞燈具。
方法:
· 組合波測試:施加 ±4kV電壓浪涌(1.2/50μs)和 ±2kA電流浪涌(8/20μs)。
判定標準:
· 測試后功能正常,漏電流 ≤ 1mA;
· 絕緣電阻 ≥ 100MΩ。
16. 電源端子騷擾電壓
目的:減少傳導電磁干擾對電網(wǎng)的影響。
方法:
· 測量 150kHz~30MHz 頻段內(nèi)的電源端子騷擾電壓。
判定標準:
· 準峰值 ≤ 60dBμV,平均值 ≤ 50dBμV。
17. 輻射電磁騷擾
目的:防止燈具干擾機場導航及通信設備。
方法:
· 在電波暗室中測量 30MHz~1GHz 頻段的輻射場強。
判定標準:
· 輻射騷擾場強 ≤ 30dBμV/m(10米距離)。
1. 核心安全:浪涌保護、聯(lián)鎖開關和耐風力試驗保障燈標在極端環(huán)境下的物理和電氣安全。
2. 光學精 準性:閃光頻率、光強和顏色測試確保目視導航信號符合國際 標準(ICAO/FAA)。
3. 環(huán)境適應性:高溫、低溫、鹽霧和太陽輻射試驗驗證燈標的長期可靠性。
4. 電磁兼容性:電源端子和輻射騷擾測試防止干擾機場電子設備。
注:測試需結合燈標類型(如跑道燈、障礙燈、直升機場燈)調整參數(shù),并參考 AC-137-CA-2015-11 及 ICAO Annex 14 補充要求。